可以让对方赔付修车费而自己不动用车损险。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对方承担主要责任,你有权要求对方赔偿你的修车费用。这是基于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原则,即“谁过错,谁赔偿”。
具体来说,如果对方的交强险范围内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不足以覆盖你的修车费用,超出部分可以按照责任比例由对方承担。如果对方购买了车损险,那么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可以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进行赔付,但依旧会按照责任比例来分担。如果对方没有车损险,或者其保险金额不足以赔付全部的修车费用,你可以向对方追讨应承担的费用。
例如,假设你的修车费用为5000元,对方的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那么这2000元会由对方的交强险来赔付。超出的3000元,如果对方承担70%的责任,那么对方需要承担2100元,你承担900元。如果对方有车损险,这部分费用可以由对方的保险公司承担,但如果你选择不动用自己的车损险,那么你需要自行承担这900元。
在这个过程中,你无需动用自己的车损险,只需要根据责任划分原则,向对方或其保险公司追讨应得的赔偿即可。当然,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涉及到更多的细节和问题,比如证据的收集、责任的认定等,这些都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经验来处理。因此,如果遇到复杂的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