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用业绩不达标为理由开除哺乳期员工吗-张远梅律师|法行宝
2025-10-09 劳动纠纷

不可以。用人单位不能仅以业绩不达标为理由开除处于哺乳期的员工。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保护层面

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对处于哺乳期的女职工给予了特殊保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这一条款来解除劳动合同。业绩不达标通常会被视为不能胜任工作的一种表现,但在哺乳期这个特殊阶段,这一理由并不适用。

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只有当哺乳期女员工出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营私舞弊等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才具备解除劳动合同的资格。业绩不达标并不属于这些法定情形,所以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开除哺乳期员工。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

倘若用人单位执意要辞退哺乳期业绩不达标的女员工,那么这种辞退行为很大概率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女员工有权采取以下法律救济措施:

  • 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女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恢复劳动关系,回到工作岗位继续工作。
  • 要求支付赔偿金:女员工也可以选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为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女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实际建议

如果用人单位以业绩不达标为由要开除你,你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明确告知其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劳动工伤方面的法律问题,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