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用人单位不能仅以业绩不达标为理由开除处于哺乳期的员工。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保护层面
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对处于哺乳期的女职工给予了特殊保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这一条款来解除劳动合同。业绩不达标通常会被视为不能胜任工作的一种表现,但在哺乳期这个特殊阶段,这一理由并不适用。
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只有当哺乳期女员工出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营私舞弊等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才具备解除劳动合同的资格。业绩不达标并不属于这些法定情形,所以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开除哺乳期员工。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
倘若用人单位执意要辞退哺乳期业绩不达标的女员工,那么这种辞退行为很大概率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女员工有权采取以下法律救济措施:
实际建议
如果用人单位以业绩不达标为由要开除你,你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明确告知其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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