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招投标而支付的中介费不合法,具体分析如下:
串通招投标行为的违法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串通招投标行为本身即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行为。
中介费合法性的核心判断标准
中介费的合法性需满足两个要件:
串通招投标中中介费的法律后果
实务建议:
若您已支付或收到串通招投标相关的中介费,建议立即停止相关行为,并主动向监管部门说明情况。若涉及纠纷,可整理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或应对责任。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