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是在2017年发布的。具体分析如下:
一. 发布时间
- 根据您提供的参考信息,司发通〔2017〕106号文件,即《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的通知,明确指出了该办法是在2017年发布的。
二. 试点工作的意义与范围
- 该办法的发布是为了加强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的辩护权利,确保每一个刑事案件都有律师进行辩护,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体现。
- 试点工作在北京、上海、浙江、安徽、河南、广东、四川、陕西省(直辖市)进行,这些地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全省(直辖市)或者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工作。
综上所述,《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是在2017年发布的,旨在加强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的辩护权利,并在多个省市进行试点。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