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对方得病遗弃犯罪吗-胡水清律师|法行宝
2025-10-08 刑事辩护

夫妻之间,当一方得病而另一方拒绝扶养时,是否构成遗弃罪,需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以下是从不同角度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遗弃罪的构成要件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

  1. 客体要件:遗弃罪侵犯的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特别是被扶养的权利。
  2. 客观要件:表现为对需要扶养的家庭成员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这里的“情节恶劣”通常包括但不限于因遗弃致被害人重伤、死亡;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遗弃手段特别残忍等情形。
  3. 主体要件: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如夫妻之间。
  4. 主观要件: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

二、夫妻间的扶养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的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这意味着,在夫妻关系中,如果一方因患病或其他原因丧失独立生活能力,另一方有义务对其进行扶养。这种扶养义务是法定的,不能因个人意愿或双方关系的变化而免除。

三、是否构成遗弃罪的具体判断

  1. 扶养义务的存在:

    • 夫妻之间基于婚姻关系,依法负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当一方患病或失去独立生活能力时,另一方有责任提供生活照顾和必要的经济支持。
  2. 拒绝扶养的行为:

    • 如果另一方有能力扶养却明确拒绝履行扶养义务,如不提供医疗费用、不照顾患病方的生活等,且此类行为表现为实际上的不作为或故意忽视,那么可能构成遗弃罪。
  3. 情节的恶劣性:

    • 遗弃行为导致患病方重伤、死亡,或使其生活陷入极度困境,如流离失所、被迫乞讨等,均被视为情节恶劣。此外,行为人屡教不改,或采用极端手段遗弃(如伴随打骂、虐待)等情况,也构成情节恶劣。
  4. 扶养能力的考量:

    • 如果另一方因经济极度困难、自身也患有重病等原因确实无法承担扶养责任,则不构成遗弃罪。扶养能力的评估需结合实际情况,包括经济状况、健康状况等因素。

四、不构成遗弃罪的情况

  • 无扶养能力:如另一方自身经济困难、患重病,确实无力承担扶养费用或提供照顾。
  • 已履行扶养义务:如另一方已提供必要的医疗费用、生活照顾等,确保患病方得到适当的扶养。
  • 偶尔不管未达严重程度:一般偶尔的不管,未达到严重影响患病方生活生存的程度,不构成遗弃罪,但这种行为在道德层面是应受谴责的。

五、法律建议与应对措施

  • 收集证据:如果遇到持续的、严重的遗弃行为,受害方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就医记录、共同生活证据、证人证言等)以证明另一方的遗弃行为。
  • 报案与起诉:受害方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之后,检察院可以依法提起公诉,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受害方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履行扶养义务并支付扶养费。
  • 寻求调解:在问题尚未达到严重程度时,可以尝试通过社区、妇联等组织进行调解,以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并履行扶养义务。

总结来看,夫妻之间一方得病而另一方拒绝扶养时,是否构成遗弃罪需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如果另一方有能力扶养却拒绝履行扶养义务,且遗弃行为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那么可能构成遗弃罪。因此,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建议受害方及时收集证据并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指导,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