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解后销案就不追究逃逸了吗-王晶律师|法行宝
2025-04-13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调解后销案,并不意味着不再追究逃逸责任。下面我对此进行详细分析:

  1. 调解与销案的性质:

    • 交通事故调解,通常是在交警部门或保险公司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事故赔偿等事宜达成的一致意见。
    • 销案,则是指交警部门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将案件从系统中注销,表示该事故已处理完毕。
  2. 逃逸责任的独立性:

    • 肇事逃逸是一种独立的违法行为,其责任并不因调解或销案而消失。
    • 即使双方当事人就事故赔偿达成了调解,但如果肇事者存在逃逸行为,其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罚款,并可以并处拘留。
    • 如果肇事逃逸行为构成了犯罪,如因逃逸致人死亡,那么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4. 实际处理:

    • 在实际处理中,即使事故已经调解并销案,但如果交警部门或检察机关发现肇事者存在逃逸行为,仍然可以依法对其进行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我建议:如果肇事者存在逃逸行为,无论事故是否已经调解并销案,都应主动向交警部门投案自首,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不仅可以减轻自己的法律责任,也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