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非法占有目的构成诈骗吗-陈善勇律师|法行宝
2025-10-06 刑事辩护

结论:通常情况下,没有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诈骗罪,但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即便没有明显非法占有目的,若行为符合其他犯罪构成要件,仍可能构成其他犯罪。

一、一般情形:无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其中,“非法占有目的”是诈骗罪的主观构成要件要素,是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关键。

非法占有目的体现为行为人意图永久性地剥夺他人对财物的所有权,将财物归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如果行为人没有这种主观故意,比如只是暂时借用财物,之后有归还的打算和行为,即便在获取财物过程中存在一定欺骗手段,也不能认定构成诈骗罪。

例如,在经济纠纷中,一方虽采用了不实陈述等手段,但目的是为暂时借用资金周转,有归还打算,就不符合诈骗中非法占有的主观要件,不构成诈骗犯罪,而应通过民事途径解决纠纷。

二、特殊情形:无明显非法占有目的但可能构成其他犯罪

在某些特别的情形下,即便没有明显的非法占有目的,倘若行为人的行为符合其他特定犯罪的构成要件,依然有可能构成其他犯罪。

比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等手段,导致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该错误认识作出财产处分,即便行为人后续将财物用于所谓“正当用途”,仍可能构成诈骗。例如,甲向乙虚构工程项目,收取乙的保证金,虽甲称会用于项目前期运作,但实际挪作他用,这种行为仍可能涉嫌诈骗。关键在于是否实施了欺诈行为,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造成对方财产损失。

三、如何判断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

根据司法实践,一般具备以下情形可认定有非法占有目的:

  1. 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比如大量集资却只将极少部分用于实际经营,资金去向不明。
  2. 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像将集资款用于高消费、购买奢侈品等不合理开支。
  3. 携带集资款逃匿的,这表明行为人主观上有逃避返还集资款的故意。
  4. 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改变了集资款原本合法用途。
  5. 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6. 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这些情形反映出行为人在主观上不想归还财物,意图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实践中,需综合行为人的一系列行为表现、事后态度等多方面来判断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从而准确认定是否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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