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餐饮行业请假扣工资吗-刘彬律师|法行宝
2025-10-05 侵权纠纷

结论:国庆期间餐饮行业员工请假是否扣工资,需根据请假类型、劳动合同约定及法律法规综合判断,具体分以下情况说明:

  1. 法定假日(国庆节当天及调休的法定假日)请假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庆节10月1日-3日为法定假日。若员工在这3天请假,用人单位不得以“事假”为由扣减工资,因为法定假日属于带薪休假范畴。但若员工因个人原因(如未提前申请、旷工等)导致无法出勤,用人单位可依据规章制度按旷工处理(如扣减当日工资的3倍或按合同约定),但需注意规章制度需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

  2. 休息日(国庆调休的周末)请假
    若国庆期间包含调休的周末(如10月4日-7日中的周末),这部分属于休息日。员工请假时:

    • 若用人单位安排补班,员工未出勤可能按事假处理,扣减工资需符合劳动合同约定(如按日工资的100%扣减);
    • 若用人单位未安排补班,员工请假可能不涉及扣工资(因休息日本就无需出勤)。
  3. 延长工作时间或排班制下的请假
    餐饮行业常涉及排班制,若员工请假导致用人单位需支付加班费安排他人顶班,用人单位可要求员工承担合理成本(如按实际损失扣减,但需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且扣减金额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若未约定,则不得随意扣减。

  4. 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有特殊约定
    若劳动合同或经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国庆期间请假需扣减工资”(如按日工资的50%扣减),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则可能被认定为有效。但需注意,此类约定需经员工签字确认,且不得排除员工法定权利。

建议:

  • 员工:请假前核对劳动合同及单位规章制度,保留请假申请记录;若被扣工资,可要求单位出具扣款依据。
  • 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时需明确请假规则,避免与《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冲突;扣款时需留存员工签字确认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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