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撤销婚姻调解书驳回后,一般情况下不能再就婚姻效力部分申请再审,但若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可就这部分内容申请再审。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婚姻效力部分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就婚姻效力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这是为了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和确定性。婚姻效力问题,比如婚姻是否有效、是否可撤销等,一旦经过法院判决或调解书确认,通常就具有了终局性。例如,一对夫妻因一方隐瞒重大疾病而申请撤销婚姻,法院作出驳回撤销婚姻申请的调解书后,当事人一般不能再就婚姻是否应撤销这一效力问题再次申请再审。
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部分
如果撤销婚姻纠纷案件中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那么当事人可以就这部分内容申请再审。因为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属于普通的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的再审程序。比如,在撤销婚姻的案件中,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存在争议,法院作出的调解书对财产分割部分处理不公,当事人就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符合相应事由的情况下,对财产分割部分申请再审。同样,如果对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有异议,也可以就这部分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的条件和程序
申请再审有着严格的条件和程序要求。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一般来说,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限为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同时,还需要符合相应的事由,比如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等。
如果你遇到了第一次撤销婚姻调解书被驳回的情况,并且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想要申请再审,一定要仔细了解申请再审的条件和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准备好相关材料提出申请。要是你对这方面还有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