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驳回申请后 还能调解吗-马建波律师|法行宝
2026-07-01 行政纠纷

再审驳回申请后,一般情况下是不能直接进行调解的,但存在例外情况。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一、一般情况:再审驳回后不能直接调解

再审程序是法律赋予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有错误时,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程序。当再审申请被驳回后,意味着原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在法律上已经得到了确认,具有法律效力。在此情况下,如果没有新的证据或法定理由,法院通常不会再次启动调解程序。因为调解通常是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自愿协商达成协议,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而再审驳回后,诉讼程序已经终结,调解的基础已经不存在。

二、例外情况:存在特定情形可能启动调解或类似程序

  1. 执行和解:

    • 如果再审驳回后,案件进入了执行阶段,双方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可以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这种和解协议是双方对执行标的、执行方式等内容的协商一致,具有法律效力。执行和解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调解,但具有类似的性质和效果。它允许双方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减轻了法院的执行压力,也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另行起诉或申请再审(基于新证据或理由):

    • 如果当事人有新的证据或法定理由,可以再次向法院申请再审或提起新的诉讼。在新的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仍然有机会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下的调解是在新的诉讼程序中进行的,与再审驳回后的直接调解是不同的。
  3. 法院依职权启动调解(极少数情况):

    • 在极少数情况下,如果法院认为再审驳回后存在特殊情况,如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等,可能会依职权启动调解程序。但这种情况非常罕见,且需要严格的法律条件和程序要求。

三、法律建议

  1. 仔细审查再审驳回决定:

    • 如果你对再审驳回决定不服,应仔细审查驳回决定中的理由和依据,看是否存在可以提出异议或申请复议的空间。
  2. 考虑执行和解或另行起诉:

    • 如果案件已经进入执行阶段,可以考虑与对方当事人进行执行和解;如果有新的证据或法定理由,可以考虑另行起诉或申请再审。
  3. 咨询专业律师:

    • 在处理这类复杂法律问题时,建议你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律师可以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为你提供更具体、更专业的法律建议。

如果你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为你提供全面、准确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