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脚踝骨折劳动能力鉴定九级再去做伤残鉴定能评上等级吗”这一问题,我会结合相关政策法规和实际情况,为您做出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虽然都涉及对伤者身体状况的评估,但它们在目的、标准和程序上可能存在差异。劳动能力鉴定主要是为了确定工伤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以便为其提供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而伤残鉴定则可能更多地用于民事赔偿等法律程序中。
对于您的情况,如果您已经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并被评定为九级,现在想要进行伤残鉴定,那么是否能评上等级,以及评上什么等级,将取决于伤残鉴定的具体标准和您的实际伤情。
伤残鉴定标准:伤残鉴定通常依据的是相关的医学鉴定标准,如《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等。这些标准会详细规定不同伤情对应的伤残等级。因此,您需要了解并参照这些标准来评估自己的伤情。
实际伤情:您的脚踝骨折情况,包括骨折的类型、位置、治疗过程以及恢复情况等,都将影响伤残鉴定的结果。如果您的伤情在治疗后有所恶化,或者存在未完全恢复的情况,那么在伤残鉴定中可能会被评定为更高的等级。
重新鉴定的可能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果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虽然这里提到的是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但原理上,如果您的伤情确实发生了变化,且这种变化可能影响伤残等级,那么您也有理由申请进行新的伤残鉴定。
建议与操作:
综上所述,您是否能通过伤残鉴定评上等级,以及评上什么等级,将取决于您的实际伤情和伤残鉴定的具体标准。如果您认为自己的伤情有所变化,且这种变化可能影响伤残等级,那么您可以考虑申请进行新的伤残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