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赠与原配钱后,一般情况下不能再就该赠与行为起诉。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赠与行为的法律性质
- 赠与行为一旦完成,即表示赠与人(小三)自愿将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原配),且受赠人已合法拥有该财产的所有权。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因此,赠与完成后,赠与人通常无权要求返还。
二. 赠与行为的撤销
- 在特定情况下,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例如,如果赠与人是因受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而作出的赠与,或者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可以撤销赠与。但这种情况下,撤销权并非无限期存在,而是受到法律规定的限制。
- 在本题中,并未提及存在上述可撤销赠与的情形,因此,小三赠与原配钱后,一般不能就该赠与行为起诉要求撤销或返还。
三. 实际证据的考量
-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全面、客观地审查各种证据和事实,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严谨的考量和判断。如果小三仅仅以曾赠与钱款这一单一理由提起诉讼,而缺乏其他充分证据支持其诉求,那么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综上所述,小三赠与原配钱后,由于赠与行为已完成且通常不存在可撤销的法定事由,因此一般情况下不能再就该赠与行为起诉。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