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龙厦高铁或分段建设 未纳入规划前能否启动前期工作-殷翰卿律师|法行宝
2025-09-30 合同纠纷

结论:在赣龙厦高铁未纳入规划前,原则上不能启动由国铁集团主导的前期工作,但地方可开展预研、规划论证等非实质性前期工作;若强行启动需承担合规风险,且可能影响项目后续推进。以下结合新闻背景及法律规定展开分析:

一、法律框架下的前期工作启动条件

根据《铁路建设管理办法》及国铁集团相关规定,高速干线铁路的前期工作(如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需由国铁集团牵头,地方无权单独启动。赣龙厦高铁作为“八纵八横”主通道组成部分,属于国家干线铁路,其前期工作需满足以下条件:

  1. 纳入国家规划:项目需列入《中长期铁路网规划》或“五年规划”,否则国铁集团无权主导前期工作;
  2. 国铁集团主导:路线走向、站点设置、技术标准等核心事项需由国铁集团组织论证,地方仅能配合;
  3. 资金与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经国家发改委审批,资金来源需明确(如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等)。

新闻背景印证:赣龙厦高铁因未纳入“十四五”规划,国家层面未启动前期工作;目前福建、江西两省正争取将其纳入“十五五”规划,但尚未成功。

二、未纳入规划前启动前期工作的合规风险

若地方在未纳入规划前强行启动前期工作,可能面临以下法律风险:

  1. 程序违法:违反《铁路建设管理办法》中“国铁集团主导前期工作”的规定,可能导致已开展的工作被认定无效;
  2. 资金风险:前期工作费用(如预可研报告编制)可能无法纳入国家预算,需地方自行承担,且后续若项目未获批,资金可能无法回收;
  3. 规划冲突:若地方自行确定的路线走向、站点设置与国家最终规划不符,需重新调整,造成资源浪费。

新闻背景印证:福建省于2022年底启动项目预可研报告编制,江西省于2023年启动前期研究工作,但均明确为“地方自主行为”,未涉及国铁集团主导的实质性前期工作。

三、地方可开展的“前期工作”边界

在未纳入规划前,地方可开展以下非实质性前期工作,以推动项目进展:

  1. 规划论证:委托设计单位开展路线比选、运量预测等研究,为纳入规划提供技术支撑;
  2. 预可研报告编制:如福建省所做,编制预可研报告并提交国家发改委、国铁集团,争取纳入规划;
  3. 政策协调:与国家发改委、国铁集团沟通,推动项目列入国家规划;
  4. 地方配套准备:如征地拆迁摸底、环境影响预评估等,但需明确标注“为纳入规划后实施做准备”。

新闻背景印证:两省启动的预可研报告编制、前期研究工作均属于此类非实质性前期工作,目的是为纳入规划创造条件。

四、若强行启动实质性前期工作的后果

若地方绕过国铁集团,自行开展勘察设计、可行性研究等实质性前期工作,可能面临以下后果:

  1. 工作无效:国铁集团可能不认可地方开展的工作,要求重新论证;
  2. 规划调整困难:若地方路线与国家规划不符,需推翻重来,延误项目进度;
  3. 资金损失:地方投入的前期费用可能无法纳入国家预算,需自行承担。

新闻背景印证:赣龙厦高铁目前仅处于“争取纳入规划”阶段,未启动国铁集团主导的前期工作,正是为了避免上述风险。

五、建议与启示

  1. 合规推进:地方应优先推动项目纳入国家规划,而非强行启动前期工作;
  2. 预研储备:可开展规划论证、预可研报告编制等非实质性工作,为纳入规划后快速推进做准备;
  3. 政策沟通:加强与国家发改委、国铁集团的沟通,争取规划支持;
  4. 风险防控:若地方决定自行开展前期工作,需明确风险承担主体,避免政府信用受损。

结论总结:赣龙厦高铁未纳入规划前,地方可开展非实质性前期工作以推动项目进展,但不得启动由国铁集团主导的实质性前期工作。建议地方在合规框架内推进项目,避免因程序违法导致资源浪费或项目延误。如有进一步法律问题,可直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