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不做了转给他人 他可以用这个招牌名吗-郭家贤律师|法行宝
2025-09-28 公司事务

结论:店面转让后,他人能否继续使用原招牌名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主要涉及商标权、名称权及合同约定三个核心因素。以下分情况详细说明:

1. 若招牌名已注册为商标,需取得商标权人许可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属于侵权行为。

2. 若招牌名为未注册的“字号”,需确认名称权归属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含字号)经登记后享有专用权,但未注册的字号仅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 若原招牌名为未注册的字号:
    • 转让方需确认是否在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名称。若已登记,受让方需办理名称变更或注销原登记后重新申请;
    • 若未登记,仅作为“商业标识”使用,受让方可能继续使用,但需避免与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或名称冲突,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混淆行为”(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
  • 建议:转让前查询当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确认名称是否被占用,并在合同中约定名称使用权的归属。

3. 合同约定是关键,需明确转让范围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等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协议补充;无法补充的,按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 若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招牌名使用权一并转让”:受让方有权继续使用,但需注意是否涉及商标或名称权的合法性;
  • 若未约定或约定模糊:双方可能因使用权产生纠纷,建议补充协议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建议:在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招牌名使用权是否包含、使用期限、是否需支付额外费用”等条款,避免后续争议。

总结建议

  1. 核查权利状态:查询商标、名称登记情况,确认是否受法律保护;
  2. 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招牌名使用权的归属、范围及违约责任;
  3. 办理变更手续:若涉及名称登记,需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变更。

如有具体案例或合同条款需分析,可直接向我提问,我会结合细节进一步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