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用地下水的取水许可申请不予批准的情形有哪些-龚卿律师|法行宝
2025-09-26 房产纠纷

您好,关于取用地下水的取水许可申请不予批准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案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 水资源论证不通过:

    • 如四川省水利厅关于中江县黄鹿三水厂取水申请不予许可的决定书中所述,若提交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存在供水范围不明确、需水预测成果不合理、节水评价深度不足、取水水源论证深度不够等问题,导致水资源论证内容存在较大缺陷,技术审查结论为“不予通过”,则取水许可申请将不予批准。
  2.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

    •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五款的规定,当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时,建设项目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审批机关将不予批准。例如,在房地产建筑施工场景中,若施工位置在自来水覆盖范围内,即使施工期间自来水未接通,但开发商计划在住宅楼建成后接通自来水,这种情况下申请取用地下水通常也不会被批准。
  3. 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情形:

    • 除了上述两种情形外,若取水申请违反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如取水用途不符合水资源规划、取水量超过当地水资源承载能力等,也可能导致取水许可申请不予批准。

建议与注意事项:

  • 在申请取水许可前,请务必详细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 确保提交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内容完整、准确、合理,符合技术审查要求。
  • 若施工期间确实需要临时取用地下水,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建议提前与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沟通,了解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确保申请顺利。

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