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调查记录的调查者应由代办人(死者亲属)签字。具体签字要求如下:
在医疗卫生机构、来院途中死亡:
- 由负责救治的医疗卫生机构(含一级医疗机构)签发《死亡证》。
- 代办人(死者亲属)需在《死亡证》第一联死亡调查记录被调查者签字处签字。
在家、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正常死亡:
- 由辖区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发《死亡证》。
- 代办人(死者亲属)同样需在《死亡证》第一联死亡调查记录被调查者签字处签字。
在家、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非正常死亡:
- 若经公安司法部门判定为正常死亡,由负责到现场或调查的执业(助理)医师签发《死亡证》;若无医疗机构医师到现场,则由户籍所在地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出具。
- 在这种情况下,代办人(死者亲属)也需在《死亡证》的相应位置签字。
综上所述,无论死亡发生在何种场所,死亡调查记录的调查者签字均应由代办人(死者亲属)完成。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