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成执行和解后 对方又申请再审如何处理-畅军峰律师|法行宝
2025-09-26 行政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达成执行和解后,对方又申请再审如何处理”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不一定会对再审申请产生影响。从法律层面来讲,如果存在证据表明原生效裁判存在事实认定有误、法律适用错误、审判程序违法等法定再审事由,即便双方已经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当事人仍然有权申请再审。这是因为执行和解协议主要是对执行过程中双方权利义务的一种重新规划,它并不能替代对原裁判本身错误的纠正机制。

接下来,我们分情况讨论再审申请的处理方式:

  1. 若再审申请符合法定再审事由:

    • 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 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确认原生效裁判存在法定再审事由,法院会决定启动再审程序。
    • 在再审期间,如果执行不停止且执行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再审法院在作出再审裁判时会将这一情况纳入考量,并依据公平、合法等原则作出相应的处理。
  2. 若再审申请不符合法定再审事由:

    • 法院会驳回再审申请,维持原生效裁判的效力。
    • 在这种情况下,执行和解协议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继续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

此外,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执行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执行和解协议具备一定的法律效能,它是对原执行依据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变更。如果因和解协议本身的履行产生争议而起诉,法院会对和解协议的合法性、有效性等进行审查,并依据协议内容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作出裁判。
  • 再审申请与执行和解协议的关系:再审申请是对原生效裁判的纠正,而执行和解协议是对执行过程中双方权利义务的重新规划。两者并不冲突,但再审申请可能会影响执行和解协议的履行情况。
  • “一事不再理”原则:如果起诉的事项已在执行和解协议中得到处理,且该协议已履行完毕,依据“一事不再理”原则,法院有可能驳回起诉。但如果在执行和解协议履行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可撤销的情形,当事人可以请求撤销和解协议,并恢复原执行依据的执行或就相关权益再次起诉。

综上所述,当达成执行和解后对方又申请再审时,您应根据再审申请是否符合法定再审事由来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如果符合再审条件,应积极准备再审材料并配合法院的审查工作;如果不符合再审条件,则应继续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义务。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