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权擅自改动档案骗取社保违反什么规定-罗健亮律师|法行宝
2025-04-09 劳动纠纷

利用职权擅自改动档案骗取社保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及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一.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1.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 分析说明:擅自改动档案以骗取社保,明显属于“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因此,该行为首先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的上述规定。

二. 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 法条依据:如果骗取社保的行为数额较大,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
  2. 分析说明: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利用职权擅自改动档案骗取社保,若数额达到“较大”标准,则构成诈骗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建议,对于此类行为,不仅应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如退还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并处罚款,若构成犯罪,还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也应加强社保制度的监管,防止类似行为的再次发生。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