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员工,主要享受以下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五级伤残的员工将获得18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六级伤残的员工将获得16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一补助旨在补偿员工因工伤导致的收入损失。
保留劳动关系与伤残津贴:
- 员工将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并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若难以安排工作,用人单位需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的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的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同时,用人单位还需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 若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需补足差额,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的补助:
-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此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旨在帮助员工在离职后能够有一定的经济保障。
我建议:对于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工伤员工,应充分了解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