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公司提前放无薪假不发工资是不合法的。具体分析如下:
一. 春节属于法定休假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春节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这意味着春节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休息时间,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并遵守这一规定。
二. 法定休假日工资支付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虽然这一条款直接规定的是工作安排和工资支付的关系,但反之亦然,即如果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未安排工作,而是放假,那么也应当按照正常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而不能是无薪放假。
三. 春节放假的具体规定
-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这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并安排放假。
综上所述,春节是公司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的节日,且在此期间,即使公司提前放假,也应当按照正常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因此,春节公司提前放无薪假不发工资是不合法的。我建议公司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