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司法机关指派的律师与家属另行委托的律师可以同时存在,但需注意律师人数限制及委托关系的协调。具体分析如下:
法律对辩护人数量的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多可委托两名辩护人。若司法机关已指派一名法律援助律师,家属可再委托一名律师(共两名);若家属已委托两名律师,则司法机关不再指派。若超出人数限制,法院会通知超出的律师解除委托。
司法机关指派律师与家属委托律师的关系
实务建议
总结:家属可委托律师与司法机关指派的律师共存,但需严格遵守两人上限。建议根据案件需求、经济能力及律师专业方向综合决策,并保持与司法机关的沟通以确保程序合法性。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