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诈骗酌情从重中多次是指-孟国栋律师|法行宝
2025-09-20 刑事辩护

在金融诈骗案件中,“多次诈骗”里的“多次”通常指三次及以上实施诈骗行为。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认定标准

  • 次数界定:目前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未对诈骗罪中“多次”作出明确定义,司法实践中,一般将“多次”认定为三次及以上实施诈骗行为。例如,犯罪分子在一个月内连续对三名不同受害者实施诈骗,或者对同一受害者实施了三次诈骗行为,都可能被认定为“多次”。
  • 时间间隔:对于每次诈骗行为的时间间隔,通常没有严格限制。但如果间隔时间极长,可能要综合判断是否属于同一整体的诈骗行为模式。若每次诈骗行为相互独立,手段、对象等方面无明显关联,应分别计算次数。比如,犯罪分子在一年前实施了一次诈骗,一年后又实施了两次诈骗,且这三次诈骗在手段、对象上没有明显联系,那么这三次诈骗应分别计次。
  • 数额认定:多次诈骗的数额认定,一般累计计算,但特殊情况除外。例如,犯罪分子多次实施小额诈骗,每次诈骗金额都未达到立案标准,但累计金额达到了立案标准,那么这些诈骗数额应累计计算。

从重处罚依据

多次诈骗反映行为人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更大。因为多次实施诈骗行为,说明行为人具有持续的犯罪故意,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更高。所以,在量刑时可能会从重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多次诈骗可能被认定为“有其他严重情节”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从而导致更重的刑罚。

实际案例分析

假设犯罪分子甲在三个月内,分别对乙、丙、丁三人实施了诈骗行为,每次诈骗金额分别为5000元、6000元、7000元。虽然每次诈骗金额都未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但由于甲实施了三次诈骗行为,属于“多次诈骗”,且累计金额达到了18000元,在量刑时可能会被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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