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连着上2个月12小时的夜班不合法。以下是具体的分析:
一. 工作时间超出法定标准
-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而连着上2个月12小时的夜班,明显超出了这一法定工作时间标准。
二. 加班时间限制
-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在特殊原因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连着上2个月12小时的夜班,也远超了这一加班时间限制。
三. 特殊情况下的加班豁免
-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虽然有一些特殊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不受限制,如自然灾害、事故等紧急处理,或生产设备故障等必须及时抢修的情况,但这些都不适用于常规的工作安排,如连着上2个月的夜班。
综上所述,公司安排员工连着上2个月12小时的夜班,违反了《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的规定。我建议员工与公司沟通,要求调整工作时间安排,以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公司拒绝调整,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