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违法能否作为非法证据排除-康蓉律师|法行宝
2025-09-15 合同纠纷

程序违法确实有可能作为非法证据排除的依据,但具体是否排除需结合证据类型、违法程度及对案件公正处理的影响等因素综合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详细分析:

一、程序违法导致证据排除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至六十六条,以及“两高三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非法证据主要包括两类:

  1. 采用暴力、威胁以及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言词证据:

    • 此类证据因严重侵犯人权,违反法定程序,通常会被强制性排除。
    • 例如,通过刑讯逼供获得的供述,或以非法利益引诱、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欺骗手段获取的证言等。
  2. 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案件公正处理,且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

    • 此类证据虽非直接通过暴力等手段获取,但因取证程序违法,可能影响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故在不能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时,也会被排除。
    • 例如,搜查中缺少见证人、取证手续不全等。

二、程序违法导致证据排除的具体情形

  1. 言词证据的排除:

    • 对于通过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获取的言词证据,如被调查人供述、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应强制性排除。
    • 特殊情况:若之后被调查人自愿作出与该供述相同的重复性供述,且符合一定条件(如更换调查人员后告知权利义务、审查起诉期间告知诉讼权利等),则该重复性供述可能不被排除。
  2. 实物证据的排除:

    • 对于不符合法定程序收集的物证、书证,若可能严重影响案件公正处理,且不能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的,应裁量性排除。
    • 实践中,需区分非法证据与瑕疵证据。瑕疵证据指取证程序或形式上存在一定问题的证据,如言词证据缺少调查人员签名等,其违法程度较轻,可在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后予以采纳。

三、程序违法导致证据排除的启动程序

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实行依职权启动和依申请启动并行的模式:

  1. 依职权启动:

    • 监察机关作为排除非法证据的义务机关,应全过程对证据的合法性进行把关。
    • 发现以非法方法取得的证据时,应主动予以排除,并可形成专项报告,按程序报批后交由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2. 依申请启动:

    • 被审查调查人可控告、举报审查调查人员采用非法方法收集证据,并提供相关材料或线索。
    • 监察机关应根据提供的材料或线索进行调查,若查实存在非法取证行为,应依法排除相关证据。

四、实际案例中的考量因素

在实际案例中,判断程序违法是否导致证据排除时,还需考虑以下因素:

  • 违法程度:暴力、威胁等严重违法手段获取的证据更易被排除。
  • 对案件公正处理的影响:若证据违法收集可能严重影响案件公正处理,则更易被排除。
  • 补正与合理解释的可能性:若证据违法收集但可通过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来弥补,则可能不被排除。

建议:若您面临程序违法导致证据可能被排除的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准确地判断证据是否应被排除,并制定相应的诉讼策略。如有任何法律问题,可直接向我咨询,我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