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书上没写还款利息但法院判要加利息,这一判决可能是合理的。具体分析如下:
一. 担保书与法院判决的关系
- 担保书的内容:担保书作为借贷关系的辅助文件,主要明确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若担保书上未明确写明还款利息,则表明在担保的约定中,未就利息部分进行明确。
- 法院判决的依据:法院在判决时,不仅依据担保书的内容,还会综合考虑借贷双方的实际行为、交易习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因此,即使担保书上未写明利息,法院仍有可能根据其他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决借款人或担保人支付利息。
二.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中明确,借贷双方对利息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三. 合理性分析
- 交易习惯与市场利率:在民间借贷中,支付利息是常见的交易习惯。同时,市场利率也是确定利息的重要因素。因此,即使担保书上未写明利息,法院也有可能根据这些因素判决支付利息。
- 公平原则:从公平原则出发,如果借款人长期占用资金而不支付利息,对出借人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因此,法院在判决时可能会考虑这一因素,判决借款人或担保人支付合理的利息。
综上所述,担保书上没写还款利息但法院判要加利息,这一判决在综合考虑借贷双方的实际行为、交易习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后,可能是合理的。我的观点是,如果担保书上未明确利息,但法院根据其他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决支付利息,这一判决应被视为合理。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