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再审时为什么没有上诉”的问题,这实际上涉及到再审程序与上诉程序的区别以及再审案件的具体审理规则。下面我将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再审程序和上诉程序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救济途径。上诉程序是针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而提起的,它发生在判决或裁定作出后、生效前。而再审程序则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发现存在错误,通过法定程序进行重新审理的一种制度。
在再审程序中,是否能够上诉,取决于原生效判决、裁定是由哪一级法院作出的:
如果原生效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
如果原生效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
如果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案件:
因此,您在再审时没有上诉的机会,可能是因为原生效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或者案件是由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在这种情况下,再审后的判决、裁定即为最终判决,无法再通过上诉途径进行救济。
如果您对再审判决、裁定仍有异议,且认为存在明显错误,您可以考虑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这是另一种法律救济途径。
希望以上解释能够解答您的疑问。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