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女职工到了退休年龄未交满15年能续签上合同吗”,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合同通常会自动终止。对于女性职工而言,法定退休年龄一般是50岁。但这并不意味着达到退休年龄后就绝对不能继续签订合同。
关键在于女职工是否已经享受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女职工虽然达到了退休年龄,但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实际用工情况仍然符合劳动关系的实质特征(比如,她仍然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有报酬的劳动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双方是有可能协商一致并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
然而,如果女职工已经享受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虽然未享受但双方协商一致决定以劳务形式进行合作,那么此时应当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在法律性质、权利义务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劳务合同相对更加灵活,不受劳动法的严格约束。
另外,还需要考虑的是,即使双方协商一致继续签订合同,用人单位也需要充分考虑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比如工伤认定、社会保险缴纳等问题。因此,在签订合同前,建议双方进行充分的法律咨询和风险评估。
具体到您提到的辅警案例,如果公安局同意继续聘用您的妻子,并且她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同时双方的实际用工情况仍然符合劳动关系的实质特征,那么是有可能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但这也需要公安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进行综合考量。
综上所述,女职工到了退休年龄未交满15年是否能续签合同,并没有一个绝对的答案,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在符合法律规定和双方意愿的前提下,可以选择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来保障双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