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工作人员发现干部人事档案存在造假情况时,应当采取以下步骤来处理:
一、明确造假行为的定义与范围
首先,需要明确干部人事档案造假的定义,即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采取篡改、伪造等手段,造成干部信息失真失实的行为。这包括但不限于篡改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习经历、工作履历、民族成分等信息,伪造公务员(干部)、企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等材料,以及擅自抽取、撤换、添加、销毁档案材料等行为。
二、依据规定进行处理
对当事人的处理:
对直接责任人的处理:
对有关领导人员的处理:
三、纠正不正当利益
通过干部人事档案造假获取的不正当利益,经组织审查认定后,应依据有关规定予以纠正、撤销或者取消。
四、严格选拔任用程序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应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凡发现涉嫌造假的,一律暂停选任程序,进行调查核实;问题未查清前不得提拔或者重用。
五、深入调查核实与集体研究决定
对于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进行处理时,应在深入调查核实、仔细甄别鉴定的基础上,必要时听取本人陈述,并经集体研究决定。同时,应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将篡改、伪造档案材料的行为与“填写不一致”、“信息勘误纠正”等情况严格区分开来,确保处理结果客观公正。
综上所述,当工作人员发现干部人事档案造假时,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以维护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并提升干部工作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