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公司搬的太远了不想去有赔偿吗”以及“签了一年合同不给上保险”,我将分别进行详细解答。
一、公司搬迁太远,员工不去是否有赔偿?
通常情况: 如果公司进行搬迁,导致您的通勤距离大幅提升,并且对您的生活产生了显著的不良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您不愿意去新址工作,那么公司应当给予您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形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且经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时,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特殊情况: 如果公司已经提供了合理的交通补助、交通车等相关措施来降低搬迁对您的影响,而您仍然拒绝前往新的地址工作,那么这种情况下您可能就无法获得赔偿。
赔偿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签了一年合同,公司不给上保险怎么办?
公司责任: 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因此,公司不给您上保险是违法的。
解决途径:
注意事项: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您保留好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工资单、工作证等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综上所述,针对公司搬迁太远您不愿去的情况,如果符合法律规定,您有权获得经济补偿;而针对公司不给您上保险的情况,您有权通过协商、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