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下列3种情形之一的,一般不得判决恢复其监护人资格:
性侵害、出卖未成年人的;
虐待、遗弃未成年人六个月以上、多次遗弃未成年人,并且造成重伤以上严重后果的;
因监护侵害行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这些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成长。如果某人存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形,都说明其已经严重违背了监护职责,不适合再担任监护人的角色。我建议,在涉及监护人资格恢复的问题时,应严格遵循这些规定,以确保未成年人的最大利益得到保障。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