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条文有规定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军龄不计入工龄吗-黄祖军律师|法行宝
2025-09-08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法律条文是否有规定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军龄不计入工龄”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法律条文并没有规定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军龄不计入工龄。相反,根据相关规定,退役军人的服现役年限是应当计算为工龄的。

具体来说,根据《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第八章七十四条的规定,退役军人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退役后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的与工龄有关的相应待遇。这意味着,无论您是自主就业还是被安排工作,您的军龄都应当被计入工龄,并享受相应的工龄待遇。

此外,对于退伍士兵自主就业后找到国企工作,且属于合同工的情况,根据市人力社保局的答复,退伍义务兵的军龄计算,其入伍时间要从县(市)革命委员会征兵办公室(或人民武装部)批准入伍之日起计算,退伍时间要以批准退出现役之日为准计算军龄。并且,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由国家分配到企业、事业或国家机关工作的,其军龄应与参加企业、事业或国家机关工作时间合并计算连续工龄。

因此,无论您是自主就业还是被安排工作,无论您是在国企还是其他类型的企业工作,您的军龄都应当被计入工龄,并享受相应的工龄待遇。如果您在计算工龄或享受工龄待遇方面遇到任何问题,建议您及时与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沟通,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