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未签署劳动合同及社保工作一年半补偿金怎么算”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一、未签署劳动合同的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对于您工作一年半的情况,用人单位需支付的双倍工资计算期限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共11个月。
计算方式:假设您的月工资为X元,则用人单位需额外支付您11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即11X元。
二、经济补偿
除了双倍工资外,由于用人单位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您已工作一年半,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还应支付您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计算方式:对于您工作一年半的情况,经济补偿约为1.5个月的工资,即1.5X元。
三、社保问题
虽然您提到用人单位未与您签署劳动合同,但关于社保的缴纳,如果用人单位实际上已经为您缴纳了社保,那么这部分就不再涉及额外的补偿。但如果用人单位未为您缴纳社保,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并可能因此获得额外的经济补偿或赔偿,具体取决于地方政策和实际情况。
四、维权途径
五、注意事项
综上所述,对于您工作一年半且未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需支付您11个月的双倍工资作为赔偿,并支付约1.5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您可以通过协商、投诉、劳动仲裁或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