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在上班单位给啥赔偿-高和利律师|法行宝
2025-09-05 劳动纠纷

工伤后继续在单位上班,职工依法享有以下赔偿:

  1. 治疗期间待遇

    • 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等,只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均可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单位未参保,则由单位承担。
    •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4个月,但须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若工伤后继续上班且工资已正常发放,则无需额外补偿停工留薪期工资。
    • 伙食补助费及交通、食宿费: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 劳动能力鉴定后待遇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至十级伤残分别对应27个月至7个月的本人工资。例如,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 伤残津贴:对于一至四级伤残的劳动者,虽通常退出工作岗位,但若仍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按月发放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至四级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至75%。对于五级和六级伤残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月发放伤残津贴,五级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为60%,并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3. 后续及复发治疗待遇

    •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或旧伤复发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国家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 离职时待遇

    • 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工伤职工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继续保留劳动关系则暂不能获取)。具体标准由当地规定,通常与伤残等级挂钩。

法律建议:

  • 工伤职工应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通过合法程序维护自身权益,确保各项补偿能顺利落实。
  • 保留好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等关键材料,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或未按时足额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费用,职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可能法律后果:

  •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 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赔偿,职工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申请劳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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