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被逼签经手人被处理吗”这一问题,我们需要从法律责任和具体情境两个角度来进行分析。
首先,从法律责任的角度来看,任何人在未经授权或被迫的情况下在文件上签名,都不应承担该文件所规定的法律责任。这是因为,有效的签名应当基于签名人的真实意愿和授权。如果签名是被迫的、虚假的或者未经授权的,那么这样的签名在法律上通常是不被认可的,因此,经手人(即被逼签的人)在法律上不应因此被处理。
然而,具体情境可能会影响这一判断。例如,如果经手人虽然是被迫签名,但在事后并未采取任何措施来纠正这一错误(如未向相关部门报告、未提出异议等),那么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被视为对错误行为的默许或接受,但这并不意味着经手人应承担文件上的法律责任。不过,如果经手人能够证明签名是被迫的,并且及时采取了纠正措施,那么其法律责任应当得到免除。
另外,如果涉及的是公职人员,并且存在逼迫签名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行为,那么相关责任人员(包括逼迫者)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根据该法,对于拒不执行政务处分决定、拒不配合或者阻碍调查、对检举人等进行打击报复等行为,都有明确的法律责任规定。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是针对违法行为的责任人员,而不是被逼签的经手人。
综上所述,被逼签的经手人在法律上通常不应因此被处理,除非其存在默许或接受错误行为的情况,并且这并未改变其签名是被迫的基本事实。如果涉及公职人员且存在违法行为,那么相关责任人员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这与被逼签的经手人无关。因此,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建议经手人及时采取措施来纠正错误,并保留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的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