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交通事故中的双方车辆均未购买交强险时,赔偿问题需要依据双方的过错责任来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并且由于双方均未购买交强险,这一行为本身是违法的,因此还需要承担相应的处罚后果。
首先,从赔偿角度来看,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当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这是因为交强险是强制保险,机动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就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存在过错。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无论事故责任大小,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都需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超出交强险赔偿范围的部分,再按照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
其次,从法律处罚角度来看,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如果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并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同时还会处以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此外,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还会直接给受害人的经济造成损失。由于机动车辆不依法投保交强险的违法行为,使受害人不能从保险公司得到交强险范围内的全额赔偿,这部分损失依法应当由机动车方承担。
综上所述,当交通事故中的双方车辆均未购买交强险时,双方都需要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并可能面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同时,由于未投保交强险给受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也需要由机动车方来承担。因此,我强烈建议所有机动车车主都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以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