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医退休人员是可以返聘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遵循相应的程序。以下是根据《到龄退出村医返聘管理办法(试行)》的详细解答:
一、返聘条件
- 行医规范与职业道德:返聘的村医必须行医规范,职业道德考核合格。
- 身体健康:返聘的村医需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村卫生室的工作。
- 年度考核合格:到龄退出前,村医的年度卫生健康服务考核需要合格。
- 中止执业活动时间:中止执业活动的时间不超过2年。
- 无不宜从事医疗业务的情形:返聘的村医不能有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
二、返聘年龄与资格
- 一般情况:原则上,村医的退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但返聘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服务年龄。
- 学历与资格延长:
- 具有医学院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或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可延长服务年龄至65周岁。
- 具有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可延长服务年龄至70周岁。
- 具有乡村医生资格且中医药服务在当地具有一定威望的,经评估认定,可延长服务年龄至65周岁;对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可延长服务年龄至70周岁;特别受群众欢迎的,可延长服务年龄至75周岁。
三、返聘程序
- 本人申请:到龄退出的村医需要本人提出返聘申请。
- 乡镇卫生院同意:申请需要得到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的同意。
- 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最终,需要报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按照程序进行返聘。
四、其他注意事项
- 公示无异议:拟返聘到原村卫生室工作的到龄退出村医,需要在其所在行政村公示无异议后,才能按规定程序返聘。
- 异地返聘:拟异地返聘的到龄退出村医,需要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布岗位信息,经考试或考核择优返聘,并在原工作行政村及拟返聘工作的行政村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返聘。
- 待遇保障: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原则,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需要强化村卫生室各项补助政策落实,保障到龄退出返聘村医的待遇。
五、实施与解释
- 该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由省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 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返聘办法和期限。
综上所述,村医退休人员是可以返聘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遵循相应的返聘程序。如果您或您认识的村医有返聘的意愿,建议详细了解并遵循当地的返聘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