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当庭提交的证据主要是符合法定“新的证据”情形的证据。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定“新的证据”情形
一审、二审程序里新发现的证据:
- 在一审或二审过程中,当事人新发现的与案件有关的证据,且该证据在之前的举证期限内因客观原因未能提交的,一般可以在当庭提交。
一审申请调查取证,二审被准许调取的证据:
- 如果当事人在一审中申请了调查取证,但法院未予准许,而在二审中被准许调取的证据,也可以当庭提交。
二、非法定“新的证据”的提交限制
举证期限的限制:
-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证据。如果未在举证期限内提交,且不属于法定“新的证据”情形,对方可能会提出异议。
逾期提交的后果:
- 法院可能会对逾期提交证据的一方进行训诫、罚款,甚至不采纳该证据。这是因为逾期提交证据可能影响案件的审理进度和公正性。
三、当庭提交新证据的程序要求
经法庭许可:
- 即使证据属于法定“新的证据”情形,当庭提交前也需要经法庭许可。这是为了确保庭审的秩序和效率。
说明逾期原因及证据重要性:
- 如果证据不属于法定“新的证据”情形,但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交,且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当事人需要向法院说明逾期原因及该证据对案件的重要性,请求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采纳。
四、特殊情形下的处理
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
- 如果当事人因客观原因(如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逾期提供证据,且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法院应当采纳,但会对当事人予以训诫、罚款。
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
- 如果对方当事人同意对逾期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法院也可以组织质证,并根据质证结果决定是否采纳该证据。
建议:
- 当事人在提交证据前,应准确判断证据是否属于法定“新的证据”情形,并尽量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后果。
- 如果确实需要当庭提交新证据,应提前与法院沟通并获得许可,同时准备好说明逾期原因及证据重要性的材料。
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如何准确判断新证据是否符合法定情形,以及当庭提交新证据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因案件类型和法院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如果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