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再审程序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审-靳海波律师|法行宝
2025-08-26 行政纠纷

在民事诉讼中,再审程序是当事人或法院认为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存在错误时,启动的一种特殊救济程序。关于您提出的“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审(即启动再审程序)”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详细整理的解答:

一、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情形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如认为存在错误,可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或原审人民法院(在特定情况下)申请再审。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 新的证据出现:

    • 新的证据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这些证据如果在原审中出现,极有可能改变原判决、裁定的结果。例如,新发现的关键合同补充协议、证人证言等,能直接改变案件事实的认定和责任的划分。
  2.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有问题:

    • 主要证据不足或缺乏证据证明,即基本事实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可能影响判决的公正性。
    • 主要证据未经质证,质证是查明证据真实性的重要环节,未经质证的证据可能导致错误认定事实。
    • 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如伪造借条、合同等作为主要证据,基于此作出的判决必然是错误的。
  3.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 包括适用的法律与案件性质明显不符、法律条款适用错误、违反法律溯及力规定等。例如,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应适用专利法,却错误地适用了商标法。
  4. 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

    • 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如合议庭成员与一方当事人存在近亲属关系未回避。
    • 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如限制当事人发表辩论意见,未给予合理的辩论时间和机会。
    • 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即未按照法定程序向当事人送达传票,导致当事人未能到庭。
  5. 其他特定情形:

    • 不予立案或驳回起诉确有错误,即符合立案条件但未予立案,或无正当理由被驳回起诉。
    • 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即未涵盖原告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
    • 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导致原判决、裁定的基础不复存在。
    • 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如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或枉法裁判。
    • 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如果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内容违反法律,也可以申请再审。

二、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的情形

除了当事人申请再审外,法院在发现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也有权依职权启动再审程序:

  1.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 与当事人申请再审中的新证据情形相同,法院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新证据,且该证据足以改变原判决、裁定的结果时,可以启动再审。
  2.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或伪造的:

    • 法院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或存在伪造情形时,可以启动再审以纠正错误。
  3.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 法院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存在错误时,可以启动再审以正确适用法律。
  4. 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 包括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等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
  5. 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 法院在发现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时,为了维护司法公正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可以启动再审程序。

三、申请再审的注意事项

  1. 申请再审的期限:

    •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的六个月内提出。
  2. 申请再审的形式:

    • 需要提交书面再审申请书,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以支持再审请求。
  3. 再审程序不停止执行:

    • 申请再审并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除非法院另有裁定。

综上所述,无论是当事人申请再审还是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当事人在申请再审时,应仔细审查原判决、裁定或调解书是否存在上述错误或违法情形,并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法定程序提出申请,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