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聘属在职人员吗-陈海峰律师|法行宝
2025-08-24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返聘是否属于在职人员”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返聘人员的具体情况以及他们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法律关系。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一般情况下,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退休人员,在返聘后并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在职人员”。这是因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此类人员再就业时,与招用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在劳务关系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主要通过劳务合同来约定,而不是通过劳动合同来规范。

具体来说,当退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后,他们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通常会自动终止。此时,如果用人单位希望继续聘用该退休人员,双方需要重新签订劳务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劳务关系下,退休返聘人员不再享有在职人员的一些特定权益,如经济补偿金、带薪年休假等,但他们的收入需要按照劳务报酬所得来缴纳个人所得税。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对于虽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用人单位未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仍继续用工,且未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在某些地区的司法实践中,可能会被视为仍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且具体处理方式可能因地区而异。

总的来说,返聘人员是否属于在职人员,主要取决于他们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在大多数情况下,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务关系,因此他们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在职人员”。但无论如何,双方都应通过明确的合同来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