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纠纷的民事调解书中,执行依据判项主文是调解书的核心部分,它明确了双方当事人应履行的具体义务和权利。以下是一个关于离婚纠纷民事调解书执行依据判项主文如何书写的简化与重述,以及核心前提和结论的阐述:
核心前提
结论与判项主文书写要点
明确双方身份信息
阐述调解协议内容
明确履行义务和期限
强调法律后果
示例判项主文
“本院在审理原告XXX与被告XXX离婚纠纷一案中,经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一、原告XXX与被告XXX自愿离婚;
二、子女XXX由原告XXX抚养,被告XXX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XXX元,直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或独立生活为止。抚养费应于每月XX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原告XXX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产一套归原告XXX所有,被告XXX应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XX日内协助原告办理过户手续;
四、夫妻共同债务中的银行贷款人民币XXX元由原告XXX承担,被告XXX应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XX日内支付原告XXX人民币XXX元作为补偿;
五、双方确认无其他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需要分割和承担;
六、如一方不履行本调解协议确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执行费用。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在书写离婚纠纷民事调解书执行依据判项主文时,务必确保内容清晰、准确、合法,并充分体现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如有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