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申请书中执行依据判项主文怎么写-汪健律师|法行宝
2026-08-02 行政纠纷

在撰写强制执行申请书中的执行依据判项主文时,关键是要确保内容准确、完整、可执行,这是后续强制执行程序的重要基石。以下是一个详细的填写指南,帮助您清晰、规范地完成这一部分:

一、核心要素构成

  1. 当事人信息

    • 明确列出申请执行人(即权利人)和被执行人(即义务人)的全称或姓名,以及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身份无误。
    • 示例:申请执行人:张三(身份证号:XXX),被执行人:李四(身份证号:XXX)。
  2. 义务履行内容

    • 金钱给付:详细写明本金、利息、违约金、诉讼费等具体金额及其计算方式。
      • 示例:被执行人李四应支付申请执行人张三借款本金50万元,利息以50万元为基数,自2023年1月1日起按年利率15%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以及案件受理费8,800元。
    • 行为义务:如腾退房屋、交付特定物品、停止侵权行为等,需具体描述行为标准。
      • 示例:被执行人王五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的房屋腾空并交付申请执行人赵六。
  3. 履行期限

    • 明确义务履行的截止日期或条件,如“判决生效后10日内”或“立即停止侵权”等。
    • 示例:上述款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付清。
  4. 迟延履行责任

    • 若被执行人未按时履行,需注明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滞纳金的标准。
    • 示例:如未按期履行,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

二、填写示例

民事判决书

  • 执行依据主文:
    • “一、被告李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张三借款人民币5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50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15%计算);
    • 二、被告李四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8,800元。”

调解书

  • 执行依据主文:
    • “一、被告王五确认尚欠原告赵六货款人民币300,000元,该款于2023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
    • 二、若被告王五未按期足额支付,则需另行支付违约金50,000元。”

三、注意事项

  1. 准确性:执行依据主文的内容必须与原文书表述完全一致,不得有任何增删或修改。
  2. 完整性:需包含所有可执行内容,如本金、利息、履行方式、期限等,避免遗漏。
  3. 可执行性:内容需明确具体,避免使用模糊表述,如“尽快赔偿”应改为“于XX日前赔偿XX元”。
  4. 引用规范:在主文中引用法律文书时,需标注文书编号,如“(2023)京01民终5678号”。
  5. 附件说明:如有相关附件(如财产清单、计算公式等),需在主文中注明“详见附件”。
  6. 法律依据:可简要标注适用法律条文,以增强文书的权威性,如“依据《民法典》第XXX条”。

四、错误案例警示

  • 错误示例:“被告需赔偿原告损失。”
    • 问题:未明确赔偿金额、履行期限及计算方式,导致无法执行。
  • 正确修改:“被告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00元(含直接损失80,000元、间接损失20,000元)。”

遵循以上指南,您可以确保强制执行申请书中的执行依据判项主文内容严谨、可执行,为后续强制执行提供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