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被人伤害骨折不予立案通知书后复议怎么写”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核心结论:
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若您认为公安机关的决定存在错误或不当,有权依法申请复议。复议申请书应包含以下关键内容,并遵循一定的格式和逻辑。
复议申请书撰写要点:
标题与基本信息:
复议请求:
事实与理由:
法律依据:
结尾与签名:
复议申请书示例(简化版):
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XXX,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XXX公安局,地址。
复议请求: 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并重新进行立案调查。
事实与理由: XXXX年XX月XX日,我在XXX地点被XXX伤害,导致骨折等严重伤情(附医疗证明、伤情鉴定报告等证据)。我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存在错误,具体理由如下: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XXX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XXX条等规定,我特此申请复议。
结尾: 我恳请复议机关依法公正处理,撤销原不予立案决定,并重新进行立案调查。
申请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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