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轻微车驾驶员身体不舒服没感觉到逃逸不够成交通事故犯罪拘留吗”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逃逸行为的认定:
-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这一行为的认定并不完全取决于驾驶员是否“感觉到”逃逸,而是基于其客观行为和主观意图。
- 在您描述的情况下,如果驾驶员确实因为身体不舒服而未能及时意识到发生了交通事故并逃离现场,这可能会影响对其主观意图的判断,但并不意味着其行为就一定不构成逃逸。
逃逸行为的法律后果: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这意味着,即使逃逸行为不构成犯罪,驾驶员也可能面临罚款和拘留的行政处罚。
身体不舒服作为抗辩理由的有效性:
- 身体不舒服可能是一个合理的抗辩理由,用于解释驾驶员为何未能及时意识到交通事故并采取相应措施。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该理由就能完全免除驾驶员的法律责任。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驾驶员的身体状况、事故现场的情况、逃逸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等,来作出是否处罚以及如何处罚的决定。
关于是否构成交通事故犯罪:
- 交通事故犯罪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事故的严重程度、驾驶员的过错程度、是否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等因素。
- 在您描述的情况下,如果事故轻微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同时驾驶员的逃逸行为也未被认定为构成犯罪,那么驾驶员可能不会面临刑事处罚。但这并不意味着其逃逸行为就可以被忽视或免除处罚。
综上所述,即使驾驶员因为身体不舒服而未能及时意识到发生了交通事故并逃离现场,其逃逸行为仍然可能面临罚款和拘留的行政处罚。同时,是否构成交通事故犯罪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遇到了类似的问题,建议及时向我咨询,以便获得更专业、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