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里签了劳动合同不给员工一份,拍照留存是可以的,但用人单位这种行为本身是违法的。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从法律规定角度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意味着,用人单位有义务将签订好的劳动合同文本交付给劳动者一份,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向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文本,甚至不允许劳动者对合同进行拍照留底等行为,无疑是严重违反我国相应法律规定的。因为拍照留存合同内容,是劳动者在无法获得纸质合同文本时,一种合法且合理的保存合同证据的方式,用人单位不得阻碍。
从劳动者权益保护角度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对于劳动者来说至关重要。它不仅规定了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重要信息,还是劳动者在遇到劳动纠纷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
如果劳动者手中没有劳动合同文本,在遇到如工资拖欠、加班费争议、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等问题时,可能会因为缺乏证据而处于不利地位。而拍照留存合同内容,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没有纸质合同文本的不足,为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一定的证据支持。
给劳动者的建议
总之,用人单位不给员工劳动合同文本的行为是违法的,劳动者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你在劳动纠纷方面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