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缝针了对方要赔多少钱”这一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一般情况下,下班途中自己摔伤并不构成工伤,因为这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的条件。具体来说,工伤认定通常要求事故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且受到的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其他特定类型的事故伤害。而您描述的情况是自己摔伤,并未涉及交通事故或其他外部因素导致的伤害,因此通常不被认定为工伤。
关于工伤认定: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您的情况并不符合这一规定,因此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关于赔偿问题:
- 由于您的情况不属于工伤,因此不存在“对方”赔偿的问题。这里的“对方”可能指的是用人单位或其他责任方,但在您自己摔伤的情况下,并没有明确的责任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您认为摔伤是由于路面状况、其他设施或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的,您可以尝试向相关责任方(如道路管理部门、物业等)提出索赔要求,但这需要您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责任方的过错以及该过错与您摔伤之间的因果关系。
关于医疗费用:
- 您自己摔伤导致的医疗费用,通常需要由您自己承担。如果您有医疗保险,可以按照医疗保险的规定进行报销。
建议:
- 在未来,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建议您在上下班途中注意安全,避免发生类似的意外事故。
- 如果您确实认为摔伤是由于他人的过错导致的,并且有充分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您可以考虑向相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要求,或者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
综上所述,您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缝针的情况,通常不属于工伤,也不存在明确的“对方”赔偿问题。如果您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