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不是正式员工,挂靠的其他单位谁发工资”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挂靠关系的本质:
- 挂靠关系通常指的是个人或单位以另一家单位的名义进行活动,但并不与该单位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在挂靠关系中,挂靠者往往利用被挂靠单位的资质、品牌或资源来开展业务。
工资发放的责任主体:
- 在挂靠关系中,工资发放的责任主体通常取决于挂靠者与被挂靠单位之间的具体协议或约定。
- 如果挂靠者与被挂靠单位之间有明确的协议,规定由被挂靠单位负责发放工资,那么工资应由被挂靠单位发放。
-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挂靠者往往与实际用工单位(即挂靠者直接为之工作的单位)建立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并由该单位发放工资。这是因为挂靠者虽然名义上挂靠于另一家单位,但实际上是在为另一家单位(可能是被挂靠单位指定的,也可能是挂靠者自行联系的)提供劳动。
法律风险与建议:
- 挂靠关系本身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特别是当挂靠者与被挂靠单位之间没有明确的协议或约定时,工资发放等权益可能无法得到保障。
- 对于挂靠者而言,建议在与被挂靠单位建立挂靠关系前,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关于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等方面的约定。
- 如果挂靠者实际上是在为另一家单位提供劳动,建议与该单位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特殊情况的处理:
-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挂靠者同时为多家单位提供劳动,或挂靠关系涉及复杂的业务合作时,工资发放的责任主体可能更加难以确定。此时,建议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或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综上所述,挂靠关系中工资发放的责任主体通常取决于挂靠者与被挂靠单位之间的具体协议或约定。如果无法确定责任主体,或存在争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法律帮助。如果您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解答,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