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刑事案件立案了要了几次立案告知书就是不给我怎么办”这一问题,我首先想明确的是,在刑事案件立案流程中,公安机关通常并不会直接向控告人发放立案通知书。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您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或者流程存在问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收到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后,会迅速进行审查。如果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就会决定立案;而如果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则会决定不予立案,并且需要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在您的情况下,既然案件已经立案,那么公安机关可能没有直接向您发放立案通知书,但这并不影响案件的进一步处理。不过,如果您确实需要一份书面的立案确认,或者对立案流程有进一步的疑问,我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与办案民警沟通:
查阅相关法律法规:
申请复议或监督:
咨询专业律师: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虽然立案通知书可能不是直接发放给控告人的,但您的案件已经立案,这意味着公安机关已经开始了对案件的调查和处理。您应该保持与办案机关的沟通,及时了解案件进展,并配合办案机关的工作。同时,也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需要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