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员会在以下情况下才能做出仲裁决议:
案件受理且符合仲裁条件:
- 首先,仲裁委员会需要受理案件。这通常意味着申请人已经提交了符合要求的仲裁申请书,并且该申请书所涉及的争议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 其次,案件需要符合仲裁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争议双方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争议事项具有可仲裁性、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得仲裁的情形等。
经过仲裁程序:
- 仲裁委员会在受理案件后,会按照仲裁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审理。这包括但不限于:组成仲裁庭、送达仲裁文书、进行开庭审理(如果需要)、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审查证据等。
- 在整个仲裁程序中,仲裁庭会保持中立和公正,确保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形成仲裁意见并作出决议:
- 在审理结束后,仲裁庭会根据事实和法律,形成仲裁意见。这个意见是基于对案件的全面审查和分析得出的。
- 如果仲裁庭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那么它会作出仲裁决议。这个决议是仲裁委员会对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具有法律约束力。
决议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
- 仲裁决议需要符合法定的形式和要求。这通常包括:决议需要以书面形式作出、需要载明仲裁庭的组成情况、案件的基本情况、仲裁意见和裁决结果等。
- 此外,仲裁决议还需要由仲裁员签名,并加盖仲裁委员会的印章,以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仲裁委员会在案件受理且符合仲裁条件、经过仲裁程序、形成仲裁意见并作出决议、且决议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情况下,才能做出仲裁决议。如果您在劳动仲裁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