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侵权又遇上医疗损害能否一起起诉-金尚江律师|法行宝
2025-08-15 医疗纠纷

人身侵权又遇上医疗损害,是可以一起起诉的。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一并起诉的优点与法律依据

  1. 优点:
    • 一次性解决纠纷:被侵权人的损失能够得到全面赔偿,避免了多次诉讼带来的繁琐和不确定性。例如,在交通事故中受伤,治疗过程中又遭遇医疗损害,如果分别起诉,被侵权人需要参与两个不同的诉讼程序,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一并起诉,可以在一个案件中同时解决交通事故侵权人和医疗机构的赔偿责任问题。
    • 明确责任比例:通过鉴定可以明确医疗机构过错及参与度(责任)。如果被侵权人所受人身损害系交通事故和医疗损害两个原因结合导致,法院可以一并判决由侵权的各方当事人按原因力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被侵权人可以选择将交通事故侵权人和医疗机构作为共同被告一并起诉,这是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体现。

一并起诉的缺点

  1. 诉讼周期长:由于涉及两个不同的侵权行为和责任主体,案件的审理过程可能会更加复杂,需要更多的时间来进行调查、鉴定和辩论,导致被侵权人无法得到及时赔付。
  2. 责任认定难度大:在确定各方承担责任时,虽然能够通过鉴定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有时难以确定责任大小,此时可能需要平均承担责任,这可能会引发各方对责任认定的争议。

其他处理方式及分析

  1. 先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再起诉医疗机构:
    • 优点:如果被侵权人迫切需要费用回款,可以先寻求交通事故侵权人赔付,再进行医疗损害相关诉讼。
    • 缺点:由于被侵权人部分损失已在交通事故纠纷中得到赔付,对于医疗机构应赔付的范围和金额,容易产生争议。实践中,不同法院对此有不同的观点:
      • 有的法院认为,因交通事故责任之诉与医疗损害责任之诉系不同的两个法律关系引起的诉讼,是两个不同的侵权责任人的两种侵权行为,即使存在重复赔偿的问题,应由交通事故赔偿人向被侵权人追偿,不应当免除医疗机构的赔偿责任(各论各的)。
      • 有的法院认为,被侵权人的损害后果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与医疗过错共同作用导致的情形,各侵权人主观上并无意思联络,但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是确定的,各侵权人应按各自的过错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故基于损失填平原则,被侵权人不能获得重复赔偿,应在交通事故未赔付的范畴内,确定医疗机构相应赔偿责任(仅在未获赔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法律建议

  1. 初步判断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在个案处理中,要事先初步判断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在此基础上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区分对待。如果认为医疗行为存在明显过错,且希望一次性解决纠纷,可以考虑一并起诉交通事故侵权人和医疗机构。
  2. 考虑自身经济状况和需求:如果被侵权人迫切需要费用回款,以支付医疗费用或维持生活,可考虑先寻求交通事故侵权人赔付,再进行医疗损害相关诉讼。
  3. 收集和固定证据:无论选择哪种处理方式,都要注意收集和固定相关证据,如交通事故的证据、医疗损害的证据等,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总之,人身侵权又遇上医疗损害时,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如果你在处理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