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分包可以向总包和发包人要施工款吗”这一问题,我们需要从合同相对性原则、法律规定以及具体合同关系等多个角度进行综合分析。
首先,从合同相对性原则出发,分包方与总包方之间签订了分包合同,而分包方与发包方之间通常没有直接的合同关联。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分包方不能直接向发包方主张施工款,款项的往来应当遵循分包方与总包方的合同约定。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使得分包方有可能直接向发包方主张施工款:
代位权行使:
合同无效但验收合格:
直接签订分包合同:
接下来,我们再看分包方向总包方主张施工款的情况:
综上所述,分包方是否可以直接向发包方主张施工款,不能一概而论。它需要综合具体的合同关系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判定。在一般情况下,分包方应当遵循合同相对性原则,向总包方主张施工款;但在特殊情况下,如代位权行使、合同无效但验收合格或直接签订分包合同等,分包方也有可能直接向发包方主张施工款。
因此,建议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务必仔细审查相关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如有必要,可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